1、户籍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的户籍,或者在上述区域内居住并持有《云南省居住证》。
2、收入要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
3、住房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其他条件: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年龄限制等。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明等。
3、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单、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证明等能够证明家庭收入的材料。
4、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能够证明现有住房情况的材料。
5、居住证: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明等。
信息可能会随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