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多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非法制造、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盗窃、损毁公共设施,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等。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如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侮辱诽谤他人,偷窥、偷拍他人隐私,以及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
4、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如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等。
5、其他特定违法行为:如考试作弊,伪基站行为,传销活动,信用卡套现,无人机违规飞行等也被纳入行政处罚范畴。
这些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可能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公安机关在处理这些违法行为时,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节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