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介绍:
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同样适用这一优惠政策。
适用条件:适用于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执行期限: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目的:旨在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以在税前额外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可以在税前摊销成本的220%。
目的:通过加大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
这些优惠政策不仅有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还能激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从而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