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区别举例说明

2024-05-12 法律知识 63 弟兄俩律师网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在于对象特定性、法律效力以及适用重复性方面,以下是两者的具体区别:

1、对象特定性: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个人或事件,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而抽象行政行为则是对不特定多数的个人或事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法律效力:具体行政行为通常直接赋予、剥夺、设定或免除特定相对人的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而抽象行政行为则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来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区别举例说明

3、适用重复性:抽象行政行为的内容具有重复适用性,可以适用于多个不同的案件或情况;具体行政行为则是一次性的,针对单一案件或情况而作的决定。

举例说明:

1、抽象行政行为示例:当地政府部门制定了一项关于城市交通管理的规章,规定了所有车辆在特定时段内不得进入市中心区域,这项规章是对所有人都适用的,不针对特定的个人或车辆,且在未来相似情况下可以重复适用。

2、具体行政行为示例:交通管理局对某位司机因违反上述规章而开出的一张具体的罚单,这张罚单是针对这位司机个人的,直接影响到该司机的权利和义务,且只针对这一次违规行为有效。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在法律实践中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和意义,它们的区别在于对象特定性等方面,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种行政行为对于依法行政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声明:弟兄俩律师网网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8459816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