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流程
1、名称预先登记:
- 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提交申请材料:
-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会被退回并要求补正材料。
- 审核通过后,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打印核准通知书。
3、领取营业执照:
- 向税务机关传输开业信息,并向质检部门传输相关信息。
- 进行双告知,并打印营业执照向申请人发照。
- 申请人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基础材料: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
-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2、特定情况所需材料:
- 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还需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 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相应的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 如果经营场所为住宅,还需提供《民法典》规定的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在办理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请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注册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