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或特殊防卫权,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民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防卫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防卫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象条件:必须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人。
2、时机条件:必须是在上述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如果暴力犯罪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则不能行使无限防卫权。
3、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意图,即认识到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且主观上具有制止该犯罪、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无限防卫权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赋予公民的特殊权利,其目的是在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允许公民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进行自卫,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其不受必要限度的约束,因此在行使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以确保其不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