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打开网页并输入“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 如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一扫”扫码登录;如未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首次填报企业公示信息或未进行联络员备案,应先通过工商联络员注册进行备案,成功后便可登录进入公示系统。
2、填写并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 登录后,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遗失的营业执照类型(正本、副本或正副本),输入相关信息,包括声明时间及声明内容,均自动生成且时间声明内容及声明时间均自动生成。
-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完成公示。
3、办理补证手续:
- 完成公示后,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
线上申报:登录“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qydjfw.qingdao.gov.cn/index.html),点击上方“我的办件”,选择“其他业务”中的“增补换照”,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企业信息,填写相关材料,按照线上办理流程完成增补换照登记申请。
现场申报:在登记机关办理补证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 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除外)。
营业执照丢失后需及时采取上述措施进行备案和补办,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