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因地区、房屋类型及用途等因素而异,具体如下:
1、从价计征:
- 对于非出租的房产,其应纳税额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乘以1.2%(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某房产的原值为100万元,且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70万元,年应纳税额为8400元(70万元×1.2%)。
- 对于出租的房产,其应纳税额为房产租金收入乘以12%,如果某房产的年租金收入为10万元,则该房产的年应纳税额为1.2万元(10万元×12%)。
2、从租计征:
- 对于商业性房产,如商铺、写字楼等,其应纳税额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乘以1.2%,或房产租金收入乘以12%(具体减除幅度同样由当地政府规定),一栋用于出租的写字楼,如果其原值为500万元,年租金为60万元,且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20%,则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400万元,按从价计征方式计算的年应纳税额为4.8万元(400万元×1.2%),或按从租计征方式计算的年应纳税额为7.2万元(60万元×12%)。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的计算方法,实际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可能因地区、房屋类型及用途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具体计算房产税时,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