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 无刑事犯罪记录。
2、积分指标:
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以连续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年限作为主要指标,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自有住所的,加2分;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规定的住所的,加0.5分;单位宿舍也可积分,按照一定规则计分。
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加9分,大学本科学历加15分,硕士学历加27分,博士学历加39分,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为准,不累加。
职住区域指标: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创新创业指标: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或者国家及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获得相应加分。
纳税指标: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加6分:平均每年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加。
年龄指标:梯度赋分,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月1日,申请人年龄超过4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加4分。
荣誉表彰指标: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等荣誉称号的,加20分。
守法记录指标:自2017年1月1日起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参加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时,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3、申报流程:
系统注册:申请人首先需要在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用人单位需要先在京注册并进行税务登记,然后关联申请人信息。
关联申请: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确认隶属关系后,可填报提交个人积分指标信息。
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审核部门通过数据交换等方式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核查,部分指标信息不能通过数据交换比对核查或对核查结果有异议需要发起复查的,申请人需上传相关凭证材料。
审核结果查询:申请人可在系统内查看本人所填报的各项积分指标审核结果,并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发起申诉。
公示及落户办理: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人口调控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年度落户规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分数由高到低初步确定年度落户人员,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落户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可按规定办理调京落户手续。
通州积分落户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如果您有意申请通州积分落户,建议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和申报指南,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