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这种发行方式具有特定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1、符合发行条件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遵守发行程序
- 非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内部决策程序,以及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文件并获取核准或注册。
3、信息披露要求
- 虽然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但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风险因素。
4、募集资金使用
- 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5、禁止行为
-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 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得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得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6、法律责任
-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注意事项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还需要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