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证件
1、身份证:双方当事人需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如果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双方当事人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含户口首页),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号码等信息应当与居民身份证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照片: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红色,尺寸为60×40mm。
4、其他证明文件:如当事人有婚史的需提供离婚证件,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通过“河北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填写当事人户籍所在地,选择登记机关、预约时段信息,确认后办理完成,也可以使用“冀时办”APP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2、现场办理:
检查证件资料:婚姻登记员会检查申请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
询问结婚意愿:婚姻登记员会询问申请人的结婚意愿,并自愿结婚的双方各提供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填写声明书:申请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如申请人不会写字,可由婚姻登记员代填后宣读,申请人认为内容无误的,在“声明人”一栏按指印。
宣誓: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宣誓词,婚姻登记员监誓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颁发结婚证:证件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注意事项
- 办理时间一般为工作日,具体上班时间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
- 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河北省居民的,可以选择省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 办理结婚登记是免费的。
信息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