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向企业投诉:用户遇到邮政服务质量问题时,应首先向相关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进行投诉,可以通过企业的客服热线、官方网站或官方APP等渠道提交投诉。
2、等待企业处理并反馈结果:企业在接到投诉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7个工作日)对用户的投诉进行处理,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如果用户对企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企业的答复,可以进一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3、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用户可以通过拨打邮政管理部门的申诉专用电话“12305”(需加区号)或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http://sswz.spb.gov.cn/)进行申诉,也可以采用书信等方式提出申诉,信件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可以在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上查询。
4、提供必要信息:在申诉时,用户需要提供经其使用并有异议的邮政服务、快递服务信息,以及服务信息对应的用户证件信息,如果是委托他人提出申诉,还需提供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书及受托人证件信息。
5、邮政管理部门受理与调解:邮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诉后,会对申诉事项进行核实,并向被申诉企业了解情况,邮政管理部门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用户申诉,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向提出申诉的用户作出申诉答复。
6、企业报送处理情况:当事企业应当自接到邮政管理部门转告的申诉事项之日起10日内,按照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处理情况的文字信息。
7、邮政管理部门回访用户:邮政管理部门在收到企业的处理结果后,会联系用户核实情况,并征询用户对申诉处理是否满意。
8、结案处理:如果企业的处理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相关规定,且用户的答复与回访情况相符,邮政管理部门将作结案处理。
邮政服务质量投诉流程是一个先企业内部处理、再外部申诉调解的过程,用户在投诉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运单、收据等,以便在申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用户也应了解申诉的受理范围和时限要求,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