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挂失:
- 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挂失申报,领取《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
- 属集体户的,需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 如果身份证因被盗、被抢而丢失,应尽快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证明。
2、补办身份证:
线上办理:对于年满十六周岁且已在户籍地办理过录入指纹信息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线下户政窗口办理:携带必要的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社保卡、护照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自助机办理:年满16周岁的广东省户籍居民还可以选择在自助机进行办理,但需准备好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异地受理点办理:对于非广东省户籍的居民,可以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
3、注意事项:
- 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后又找回的,必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解除挂失。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被他人拾获后交给公安机关登记丢失招领的,丢失身份证的当事人可持本人户口簿到登记丢失招领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领取。
- 补办新证后,如果原证又找回,应主动将原证交回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4、临时身份证办理:
- 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证明,可以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临时身份证的使用期限是3个月,通过特定平台申请审批时间较短,并支持邮寄服务。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和重要证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