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后,补办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
-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
- 结婚证丢失的证明,这通常由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居委会出具。
- 查档证明,该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用于查询原登记档案。
- 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以用于制作新的结婚证。
2、提交申请:
- 当事人可以持上述材料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 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两年,则需要先到各区县档案馆查询并复印相关登记材料,然后再携带这些材料以及上述其他材料前往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补办手续。
3、审查核实:
-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受理申请。
4、领取新证:
-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到登记机关领取新的结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夫妻双方应妥善保管好结婚证,避免遗失或损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