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系统:职工需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若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需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2、选择提取事项并录入信息: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相应的提取事项(如购买京内住房提取、租房提取等),然后根据所选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如购房信息、租房信息等,并上传相关影像资料。
3、提交申请:核实提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并生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留存申请回单,可点击【打印回单】进行打印。
4、查看进度:提交申请后,职工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若审核通过,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二手房、公有住房、自建住房等。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购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租房: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离休、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5、出境定居: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如重大疾病、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在办理提取业务前,建议职工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