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人群: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有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
2、生育条件:夫妻双方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3、实施时间: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4、奖励与补助:符合规定条件的夫妇若申请生育第二胎,则考虑收回独生子女证,并书面告知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之前的奖励则不再收回。
5、生育间隔:沪版“单独二孩”政策并未对两孩之间的生育间隔进行限制。
6、配套措施:面对随之而来的生育小高峰,上海的医疗、教育等资源已做好相应准备,包括增加产科床位和医护人员的比例,以及在教育资源方面做好了相应的资源配置。
上海市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鼓励生育,如提高产假和配偶陪护假的天数,以减轻家庭负担并提高生育意愿。
上海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旨在调整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也考虑到了家庭的实际需求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