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督管理体制以及具体的防治措施等多个方面,落实水污染防治的措施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推进生态修复与保护以及强化科技支撑和公众参与。
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1、立法目的:该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监督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5、具体防治措施:包括制定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还针对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船舶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
落实水污染防治的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2、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防止水污染的发生。
3、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对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推进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对受损水体和生态系统的修复与保护工作,通过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方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5、强化科技支撑和公众参与: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治污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