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细节:
-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对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它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 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数据平台,申请人须提供必要的审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其他身份证照;机动车驾驶证;单位证照等),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和厂商提交的车辆合格证明等信息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前往本市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领取号牌。
2、主要变化:
个人用户方面:
- 申请个人拥有车辆条件由“个人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调整为申请人名下既“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登记的新能源汽车”,也“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还“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通俗地讲,就是要求个人名下“既无新能源车,也无燃油车(沪C号段车辆除外)”。
- 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由上一轮政策要求“申请之日前24个月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调整为“申请之日前3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
单位用户方面:
- 对单位用户申领新能源汽车牌照,在上一轮政策要求“信用状况良好”基础上,增加“在本市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5人,或者单位自申请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要求。
此次上海车牌新政的实施,提高了个人和单位用户的购车门槛,旨在控制车辆保有量增长,缓解城市交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