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 前往受理点交验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 经身份初核符合规定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3. 核对《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4. 取得《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经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通常需要10个工作日领取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 现场签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未登记监护人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其他证明监护关系材料)。
2.换领居民身份证:
- 本人携带旧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申请办理。
- 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证明材料,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
3.补领居民身份证:
- 本人到就近派出所申请办理,不需要任何材料。
- 如果选择邮寄方式,可能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
在办理过程中,请注意保持个人形象整洁,避免穿着过于随意或暴露的衣物,请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身份证的正常办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