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即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税计算方法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起征点)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3、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5、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个税减免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不同城市的等级,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如果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每月3000元。
7、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和有特定生活支出(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等)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