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简称“高新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一、申报条件
1、成立年限: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知识产权:
-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科技人员比例:
-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研发投入比例:
-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一定要求,具体根据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大小而定,但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产品收入比例: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6、创新能力评价: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7、合规性要求: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所需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生成。
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 包括《营业执照》等证明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 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以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其他材料:
- 如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高新企业申报是一个复杂且细致的过程,需要企业全面准备并符合各项条件与要求,由于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调整,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仔细研读最新的官方指南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