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身份证:这是最基本的身份证明文件。
2、户口簿(或集体户籍证明):用于证明个人的户籍信息。
3、婚姻状况证明:由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者劳动手册(或执照)等出具,证明个人的婚姻状况。
4、二寸彩照 3 张: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双方照片颜色需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如离婚证(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文件。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提供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果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8、现役军人的证件: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9、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的相关证件: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以及相应的身份材料。
办理结婚证的具体流程是:
1、申请阶段: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申请时必须双方同时在场,并提供上述所需的证明文件,如果是离过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等相关证明,在部分要求婚前检查的地方,还需提供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年龄、婚姻状况等,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与医学鉴定,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疑问,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3、登记阶段:经过全面审查,若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准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若不符合条件,将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解释原因,在登记后,根据规定,结婚证可以由当事人现场自行领取,也可以选择在约定日期内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