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大修基金,通常被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及改造的资金。
一、用途
1、公共设施质保期后的修缮:
- 电梯、发电机、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在质保期满后需要进行修缮时,可以使用大修基金。
- 这些设备的修缮费用往往较高,且对居住环境有重大影响,因此通过大修基金进行维护是必要的。
2、公共设备质保期后的修缮:
- 例如二次供水设备、中央空调等在保修期结束后的维修,也可以通过大修基金支付。
- 这些设备同样属于公共资源,其正常运行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3、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
- 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 这些部位的维修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也影响到整体结构的稳定。
4、公共部位的维修:
- 如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 这些公共部位虽然不属于单个业主所有,但对整个社区的环境和使用功能有着重要作用。
5、特殊情况下的费用承担:
- 例如物业管理公司暂借一个月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
- 如果住宅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更新,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
二、使用规定
1、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 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大修基金的使用方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2、申请流程:
- 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业主委员会提请通过并提交至维修基金管理单位。
- 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工程。
- 使用过程需严格遵循双三分之二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后方可申请。
3、禁止事项:
- 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管费承担,不能从大修基金中支取。
- 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也不能从大修基金中支取。
- 因人为损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
4、特殊使用情形:
-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大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
- 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时,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 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
房屋大修基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业主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居住环境的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