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双重国籍的情况是不承认的,中国对双重国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下是相关规定:
1、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 该法第九条进一步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2、具体实施
- 根据《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一旦中国公民在外国定居并自愿取得外国国籍,他们便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意味着,他们不再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中国公民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却仍然持有原中国护照,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应尽快注销原有的中国护照,并申请相应的外国护照。
中国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对于已经获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前公民,他们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