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资料收集:纳税人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准备清算资料,包括《XX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附表》《房产工程造价数据采集表》等。
2、组建项目审核组:根据清算计划、任务和清算人才库,从清算人才库选员建立项目审核组,并分配具体清算项目。
3、进行审核:审核组入驻后,按《移交资料清单》移交清算资料,审核组按照分工对项目进行审核,风险检测贯穿全过程,利用大数据指标支撑挖掘潜在疑点,降低执业风险。
4、出具审核报告:审核完成后,形成初步审核报告,与企业交换意见后,针对审核调整问题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审核意见交换)》,进一步修改审核报告,最终形成《清算审核报告》。
5、合议:提交《清算审核工作底稿》、《清算审核报告》,合议后形成最终工作底稿。
6、出具清算结论:形成最终工作底稿、审核报告,核销清算任务。
7、资料归档:按照档案化管理要求,对清算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条件:确保符合清算条件,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或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准确核算收入与扣除项目:如实申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准确核算扣除项目金额,如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等。
熟悉政策:了解并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
及时办理:对于符合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应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保留证据:在计算增值额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备查。
关注特殊情况:注意处理特殊收入情况,如将开发的房产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等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处理。
合规操作:避免采取不合规手段降低税负或规避税收义务。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税务处理过程,需要纳税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以确保清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