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和活动情况信息两大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有韩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张某某、姚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
一、认定标准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并用于识别个人身份或反映个人的活动情况。
二、具体案例
1、韩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售大量新生婴儿信息,涉及数量达几十万条,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此案件引发了社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隐私问题的关注。
2、张某某、姚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涉及利用恶意程序批量非法获取网站用户订单信息的违法行为,被告人通过技术手段窃取客户订单信息,并非法转卖牟利,展示了网络犯罪的隐蔽性和技术性特点。
3、章某某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此案中,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构成数罪并罚的情形,这反映了当前社会中电信网络诈骗与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严峻性。
4、山东济南席某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中,席某倩为推广儿童照相业务,从多个渠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进行精准营销,同时将信息转卖他人获利,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5、云南怒江“2.1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此案涉及利用医保部门授权文件骗取公民信息,并贩卖给下游犯罪团伙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并损害政府公信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还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