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普通护照的程序相对明确,涉及多个步骤和所需材料的准备。
一、办理程序
1、网上预申请:
- 申请人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申请。
- 预申请完成后,需在“申请结果查询”中查询初审结果,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选择受理日期和场所,并按照提示内容在窗口受理时向工作人员提供网上预约号码和申请材料。
2、现场办理:
- 申请人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受理点办理护照申请。
- 在现场,申请人需要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
- 如果是京籍人员,可以直接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办证材料到出入境证件办理机构进行现场办理,无需预申请,非京籍人员则须先进行网上预申请后再进行现场办理。
二、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特殊人群材料:
-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现役军人还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或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护照的程序并不复杂,只要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操作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