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的申请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并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申请步骤
1、准备材料:
- 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 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
- 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 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以及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等等。
2、填写申请:
- 申请人持开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向贷款担保推荐机构或开业专家提出论证要求,经论证通过者可申领《开业贷款申请书》。
3、获得推荐:
- 推荐机构组织开业指导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后,对符合开业贷款要求的,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并提出咨询意见。
4、身份确认:
- 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注确认意见。
5、银行受理:
- 申请人持已签署推荐意见和身份确认意见的《开业贷款申请书》,向指定银行的受理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6、贷款审核:
- 银行从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贷款审核意见,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报送开业指导服务中心。
满足条件
1、基本条件:
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申请人需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固定经营场地和自有资本金: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合法合规:从事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自筹资金比例: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创业培训: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2、其他条件:
年龄限制:部分贷款可能对申请人的年龄有所限制,具体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担保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反担保人或财产抵押,具体根据银行要求而定。
特定群体优惠:如妇女、高校毕业生等特定群体可能享有更优惠的贷款条件,如更高的最高贷款额度和更低的反担保要求。
返乡农民工申请创业贷款时,应仔细了解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满足申请条件,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也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确保贷款的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