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对应的是上一自然年,即上年的1月至12月期间,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平均到每个月的金额,对上年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来计算。
2、申报缴费基数: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用于确定当年度的缴费基数,这里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对应的是上一自然年,即上年的1月至12月期间,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平均到每个月的金额。
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包括以下方面:
1、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2、上下限规定: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北京市2024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6821元。
企业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