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办理条件: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经省级招生工作部门批准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结业生。
2、办理时长:正常情况下,《报到证》应于当场办结,如遇特殊情况,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给予不能办理的答复意见。
3、办理流程:
- 毕业生需通过所在学校的就业信息网提交办理信息。
- 院校两级审核数据及材料。
- 学校统一向省级工作部门提交申请。
- 学校领取经省级核签的《报到证》,并将上联发放学生办理报到、下联归入档案。
4、所需材料(以江苏省为例):
- 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需出示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 毕业生至省内企业单位就业的,需出示就业协议书。
- 毕业生至省内事业单位及其它单位就业的,需出示就业协议书或各市地方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 毕业生至其他省、市就业的,需出示协议书或当地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接收函》。
- 《报到证》开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档案托管机构,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的,需出示用人单位用工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办理条件:公民离开现户籍所在地到另一地长期生活居住,根据自身意愿需要将户口迁移到长期居住地。
2、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向目标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入户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入户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进行审批流程:户口迁移的审批过程是分级的,市、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审批从农村迁入城镇以及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迁移;市区的公安分局则主要负责审批从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迁移。
- 获取准予迁入证明: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的公安机关会发放准予迁入证明,持有这个证明或无需此证明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得迁移证。
- 完成落户手续: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前往迁入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3、所需材料:
- 落户申请书。
- 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 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如适用)。
-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适用)。
- 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如适用)。
- 其他相关证明,如医院证明、单位证明等,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