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政策近期进行了重大调整,以下是最新变动的具体介绍:
1、住房限购取消:天津市取消了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的限制性措施,居民家庭在天津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受到限制。
2、转让限制取消:取消了住房转让的持有时间限制,所购住房在取得产权证后即可上市转让。
3、贷款首付比例统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4、房贷利率优化:落实国家存量房贷下调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支持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
外地人在天津购房的条件主要取决于是否具有当地的户籍或满足一定的社保/税收证明要求,对于非天津户籍的购房者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天津购房:
1、社保缴纳证明: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购买住房需提供在天津连续3年内至少2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住房数量限制: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滨海新区除外)。
3、人才引进政策:对于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并在天津市工作生活的,其在天津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天津购房政策的最新变动为购房者带来了更多便利和选择机会,外地人在天津购房时,需要仔细了解并满足当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