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受胁迫方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调整、删除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作为结婚障碍、增加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时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等,理解这些规定需要结合实际案例和司法实践,运用新规则时,应关注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离婚程序中的冷静期制度、亲子关系确认诉讼等方面。
1、受胁迫方撤销婚姻的期间:将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点从“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这为受胁迫一方提供了更长的时间窗口来申请撤销婚姻。
2、删除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列为结婚的禁止条件,并规定如果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3、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时的权利:在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吸收了新的司法解释,使得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更加清晰。
5、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诉讼进行了规范,以保护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的利益。
6、离婚冷静期制度:引入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在此期间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给予双方更多的思考时间。
7、分居满一年后提起离婚诉讼的处理: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当准予离婚。
8、全职太太的保护:增加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保护全职太太在家庭中的贡献。
9、扩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将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更符合现代社会的收入多样化特征。
二、理解与运用:
1、理解法律精神:要深入理解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意图,特别是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对家庭和谐稳定的促进。
2、关注司法解释:由于法律规定往往较为原则性,具体案件中如何适用还需依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
3、案例研究:通过分析实际案例,理解新规定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情况,以及法院是如何裁判相关争议的。
4、专业咨询:在涉及复杂的婚姻家庭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民法典婚姻法的新规旨在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强调了家庭的责任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运用这些规定时,既要注重法律的文字表述,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进行理解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