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企业需遵守的要求包括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的控制、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及运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具体如下:
1、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的控制: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其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根据污水排放去向的不同,标准规定了不同年限下69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的排水量。
2、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及运行:企业需要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设计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这些环境保护设施应能有效处理污水,确保污水在排放前达到规定的标准,竣工后还需要通过验收,并在投产后的运营过程中持续监测和管理排放。
3、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在启动新的建设项目或对现有项目进行重大改造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并提出减轻措施。
4、定期监测和记录:企业需要定期对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记录下来,这些数据不仅用于企业内部管理,也是政府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5、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在进行污水处理和排放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确保其操作合法合规。
6、公众参与和透明度:企业应增加环保工作的透明度,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其环境保护活动,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企业遵守这些要求,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表现,通过有效的污染控制和资源管理,企业可以为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