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民事责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这一法律,并导致他人婚姻破裂时,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请求权:受害配偶可以请求法院或有关单位排除侵害,或者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诉请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配偶可以向第三者和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这种损害赔偿既可能包括财产损害,也可能包括精神损害,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第三者的行为导致了受害方的财产损失(如医疗费用、心理咨询费用等),或者给受害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压力(如抑郁、焦虑等),法院可能会判决第三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民事责任上,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第三者”概念模糊且取证困难等因素,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