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作为一种政策性商品住房,旨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申购条件主要包括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或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申请家庭应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条件且无住房记录。
申购条件
1、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成员: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是单身申请购买,则申请人需要年满30周岁。
3、限购条件: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4、其他限制:如果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有住房转出记录、离婚后未满三年等情况下,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5、承租情况: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公有住房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申请流程
1、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4、摇号配售: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指导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申请人需确保符合所有条件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免影响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