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
- 产权所有人(即出租方)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页面后,点击右上角“新版登录”。
- 选择自然人业务并进行登录,首次使用请先点击用户注册,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注册再进行登录。
- 登录完成后,点击首页中“我要办税”功能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发票使用”。
2、填写代开申请单:
- 在发票使用模块中点击左侧的“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跳转至申请单管理界面,可在此查询到申请成功或申请中的发票。
- 点击左侧的“新增”按钮提交申请,如需撤销申请,选择相应申请单点击撤销即可。
- 弹出监控信息提示,点击确认即可。
- 弹出房屋(场地)选择,可选择已开具过的申请单续开发票,也可选择直接代开新增申请单。
- 点击直接代开后,进入申请单填写界面。
3、填写相关信息:
- 不动产信息:根据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填写不动产类型、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地、出租面积等信息。
- 承租方信息: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纳税人名称等信息。
- 出租方信息:填写出租方联系人手机号码、地址等信息。
- 货物|劳务明细:填写货物(劳务)名称为“个人出租房屋(租赁起止日期)”,含税销售额为本次代开发票租期所对应的房屋租金。
- 附列资料:依次上传不动产权属资料、出租合同、产权所有人身份证等附件资料。
4、提交申请单:
- 信息填写并上传附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后可在申请单管理中看到已保存的申请单,可在该界面删除、修改申请单。
- 点击查看pdf预览申请单信息,确认填写和上传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交由后台审核。
5、缴款并开具发票:
- 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模块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不通过,可以修改后继续提交;若审核通过,可以进行缴款操作。
- 点击“银联缴款”按钮,跳转至缴款界面,输入银联账号信息后点击缴款,缴款成功后,电子税务局缴款页面刷新,显示状态为“已缴税款”,点击“开具发票”按钮,等待发票开具完成后,点击查看发票按钮即可查看发票信息。
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材料完整性:确保所有需要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包括不动产权属资料、出租合同、产权所有人身份证等。
3、税率选择:出租的房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月租金不同,税率也不同,出租的房屋是住宅时,月租金10万以下的只能开具税率是2.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租金10万以上的可开具税率是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的房屋是非住宅的(如商业用房),月租金10万以下的只能开具税率是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缴款方式:当前电子税务局不支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缴税,您只能通过银联支付进行网上缴款。
5、及时申报:纳税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并按时进行税款申报。
6、保留记录:完成发票开具后,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的“发票使用”模块中找到相应的记录,点击“查看发票”按钮即可查看并保留您的发票信息。
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查阅相关官方文件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