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户口新政策下,要顺利办理户口迁移,需了解相关政策和具体流程,以下是对北京户口新政策下的户口迁入的详细分析:
1、办理条件
- 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市内户口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
- 小城镇户口、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以及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市内迁移的,应当提供相应证件证明,经批准后办理。
2、办理材料
-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 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
- 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
- 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 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
- 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
3、办理流程
- 先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拿着户口迁出证到所要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
- 跨省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是本市公安机关与外省市公安机关协同配合,通过迁入地派出所与迁出地派出所在网上开展业务协同操作和材料转递,实现在迁入地一地办结户口跨省迁移。
- 申请人申请户口迁移,应当向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申请并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户口迁移申请,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
4、注意事项
-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落户,能落户的房屋应该是住宅类房屋,能够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过道异型房、商办类房产不能落户。
- 集体户口买房落户需要征得单位同意,开具迁移手续,并携带相关材料去房屋管辖派出所办理迁移登记手续。
- 办理时限一般为手续齐全立即办理,但具体时限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 办理户口迁移不收费。
在北京户口新政策下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准备充分材料,按照流程逐步完成,注意特殊情况的处理和细节问题,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