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免责条款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如下:
1、自愿性:见义勇为行为必须是救助人自愿实施的,而非基于法定职责或约定义务。
2、利他性:救助行为必须是为了受助人的利益而进行的,不能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3、紧急性:见义勇为行为通常发生在紧急情况下,如不立即采取行动可能会导致难以挽回的损失或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注意事项
1、注意施救方式方法:
- 在施行紧急救助时,救助者应注意采取合理和适当的施救措施,避免因施救不当而给受助人或其他人造成伤害。
- 如果超出“紧急救助”的范围,例如在救助过程中存在明显故意的侵权行为,救助者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
- 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如果可能的话,应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以便后续处理和证明事实。
- 保留相关证据,如目击者证言、视频录像等,以备不时之需。
3、了解法律规定:
- 救助者应了解自己所在地区关于见义勇为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政策,以便在必要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4、保持冷静与理智:
- 在紧急情况下,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根据周围环境和条件智慧施救,避免盲目行动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鼓励公众在面对紧急情况时勇于伸出援手,同时也提醒人们在施救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和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