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颁布时间是1994年7月5日,其重要条款包括以下方面:
劳动者权利保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法》规定了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休假。
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社会保险与福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还有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还明确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以及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