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咨询的是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司法解释的含义,在法律实践中,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经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当准予离婚,该条款还列举了几种情形,在这些情形下,即使调解无效,也应当准予离婚,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司法解释是指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来判断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从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律适用过程,这一解释有助于确保离婚案件的审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够体现实际情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