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产政策的主要变动包括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对购房者影响如下:
1、契税优惠政策:对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这一政策降低了购房的税收成本,尤其是对于改善型需求的购房者来说,减轻了财务负担。
2、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东部地区省份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下限为0.5%,这将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支持推动房地产行业发展。
3、增值税优惠调整: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这有利于鼓励已有房居民进行改善性置换,简化税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及遵从成本。
这些政策的调整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减税费、降成本等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