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包括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监督仲裁活动、聘任解聘仲裁员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的步骤包括提交申请书、等待受理决定、参与调解或庭审等。
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
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各类劳动争议,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终止、工作时间与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报酬以及工伤医疗费和经济补偿等。
监督仲裁活动: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仲裁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并对仲裁员的行为和裁决进行必要的监督。
聘任和管理仲裁员:根据工作需要,仲裁委员会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仲裁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对于案情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会进行专门的讨论和审议,以确保裁决的正确性和公平性。
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的步骤:
提交申请书:申请人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详细列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信息、仲裁请求及相关事实和理由。
等待受理决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的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受理,将在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若不受理,则说明理由。
参与调解或庭审:仲裁庭将尝试调解双方争议,若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若失败,将进入庭审阶段,由仲裁庭依法裁决。
执行仲裁结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否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