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孩政策下,中国对生育规定作出了一系列的新调整,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新规定:
1、明确实施三孩政策: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取消社会抚养费:取消了之前的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除了相关处分规定以及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3、支持优生优育: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4、设立父母育儿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5、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6、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在城乡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
7、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这些新的生育政策旨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于提高人口素质和改善民生的重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生育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而有所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