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飞机延误赔偿标准是指南方航空公司针对其执行的航班延误所规定的对旅客进行补偿的标准,根据延误时间的不同,补偿金额或里程数也有所不同,但并没有提及按天计算的赔偿方式。
关于南航的赔偿标准,在延误时长达到4小时(含)至8小时的情况下,每位旅客可以获得的补偿是最多不超过200元现金或1600里程或300元代金券,若延误时间达到8小时(含)以上,则每位旅客的补偿上限提升至最多不超过400元现金或3200里程或600元代金券,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基于《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中明确了承运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出港延误或取消后,承运人需要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的几种情形。
南航的赔偿措施主要是依据航班延误的具体时间长度来确定的,并非按照天数计算,建议乘客在遭遇航班延误时,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的权利和航空公司的补偿程序,以便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