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的一种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已与单位结束劳动关系,开具离职证明书的步骤具体如下:
1、准备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2、填写离职信息:填写离职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岗位、离职日期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
3、加盖公司公章:确保离职证明上加盖了公司的公章,以增加证明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4、出具证明文件:根据公司的规定和流程,完成离职证明的出具。
在开具离职证明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及时办理: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开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内容完整:离职证明应包含《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即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3、信息准确:确保离职证明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和离职日期等关键信息。
4、避免不利描述: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离职证明中不应记载对员工不利的事项,如违法违纪行为、担任竞业禁止协议规定的职位等。
5、保留证据:出具离职证明后,记得要求劳动者签收并保留签收回执,以避免今后劳动者主张未出具离职证明的赔偿要求。
通过遵循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可以合法、合规地开具离职证明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离职证明,同时保护自身免受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