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方式和范围,主要遵循以下法律依据、职责明确以及接受监督等原则,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以及司法监督。
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方式和范围:
1、依法行使职权:国家机关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这意味着在行使权利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主要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国家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等权利。
2、保障人民权益: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并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民的合法诉求和意见,应积极回应并解决。
3、接受监督制约: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和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外部监督则包括立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来自于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和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
2、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包括立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立法机关通过制定和颁布宪法、法律、条例、法规等,对国家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司法机关通过审判活动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社会舆论则通过公开报道、评论等方式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
3、司法监督: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主要体现在行政诉讼和司法审查两个方面,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的一种制度,司法审查则是指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从而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这些监督机制的存在旨在确保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