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1、历史法律影响:日本的《优生保护法》及其后续更名的《母体保护法》,一直强调对母亲和胎儿的保护,规定堕胎必须满足特定条件且通常需要配偶同意,这些法律的制定初衷是为了防止不道德的生育控制和保护未出生婴儿的生命权。
2、父权制传统观念:日本社会存在深厚的父权制传统,认为女性一旦怀孕就应成为母亲并为孩子放弃一切,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堕胎政策的制定,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生育权利受到限制,而男性则拥有更多的决策权。
3、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在堕胎手术中承担着较大的风险和责任,要求配偶同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争议
1、侵犯女性自决权:女性应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终止妊娠,而无需获得配偶的同意,这种要求限制了女性的生育权利和身体自主权,是对女性自决权的侵犯。
2、性别不平等:该政策体现了男女在生育权利上的不平等,男性在生育过程中往往不需要承担与女性相同的责任和风险,却能够对女性的堕胎决定产生重大影响。
3、实际操作困难:在某些情况下,如性暴力或未婚先孕等,获得配偶的同意可能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这会导致一些女性无法及时获得安全的堕胎服务,从而对她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日本女性买堕胎药须配偶同意的政策,根源于其历史法律及父权制传统观念的影响,旨在保护母婴健康与生命,这一政策在现代社会中引发了关于女性自决权、性别平等及实际操作困难的广泛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