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C即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是与所有政府机关相脱离的独立的反贪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调查举报案件:接受及审阅贪污指控,调查任何被指控或涉嫌触犯《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法例的罪行,包括调查滥用职权而犯的勒索罪、涉及贪污的行为等,其调查对象初为公务员,后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及私人机构。
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听取廉政专员报告廉署所接获的所有贪污举报,以及这些举报的处理情况;对历时较长或资源投入大的个案进展进行监督;审核廉署每年的财政开支预算,并就律政司决定不予检控或警戒的案件提出建议;在需要时向行政长官反映廉署运作或面对的问题。
审查政府部门工作常规:研究各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并向廉政专员建议应予审查的项目及先后次序,以减少可能出现贪污的情况,同时监督如何实施根据审查结果而作出的建议。
防贪教育:通过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向市民宣传肃贪倡廉的信息,争取公众支持打击贪污,并教育公众认识贪污的害处,了解和监察公众对廉署工作的反映以及对贪污问题的态度。
香港廉政公署在反贪工作中扮演着核心且多元的关键角色,它不仅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贪污行为,还积极预防腐败的发生,同时向公众传递廉洁理念,全方位地维护着香港的廉洁环境,推动着社会的公正与进步,是香港稳定、繁荣发展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