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
- 国家层面应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征地补偿费分配权等具体条款。
- 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法律中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对于外嫁女在娘家和婆家两头空的情况,应明确规定其有权选择在一方享有土地权益,并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和保障措施。
2、强化村规民约管理:
-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侵犯妇女土地权益的内容。
- 推动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摒弃传统的性别歧视观念,将男女平等原则贯彻到村规民约中,加强对村规民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3、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 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出台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明确成员身份确认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原则。
-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土地权益纠纷的法律诉讼;妇联组织负责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等。
4、加大宣传普法力度:
-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 开展“她”系列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使农村妇女了解自己的土地权益和维权途径,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5、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 探索创新土地经营方式,如以农户为单位,按照家庭成员人均分配土地的制度,使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享有平等地位,这有助于避免因婚姻关系变动导致的土地权益纠纷。
-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和权益分配方式,为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妇女的特殊利益,确保她们能够平等参与、受益。
政策解读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征求意见稿):
- 该法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重要性,是保障农村出嫁女性土地权益的关键,根据征求意见稿,应当以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确了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条件。
- 该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征地补偿安置等权益,这对于防止因婚姻关系变动而剥夺农村出嫁女性的土地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
- 纲要明确提出,要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这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指导方向。
- 纲要还强调要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权服务,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制度和监督制度,防止任何形式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行为发生。
通过上述建议和政策解读可以看出,国家正在不断加强对农村出嫁女性土地权益的保障力度,随着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政策的不断落实,相信农村出嫁女性的土地权益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