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保护区有哪些限制?如何申请?

2025-03-19 法律知识 1101 弟兄俩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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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诸多限制,主要包括水质标准限制、开发建设限制和排污限制等,申请成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过程相对复杂,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和步骤,以下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限制和申请过程的详细介绍:

限制

1、水质标准限制

地表水:不同级别的保护区有不同水质标准要求,一级保护区的水质需达到《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同时要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地下水:各级保护区的水质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2、开发建设限制

饮用水源保护区有哪些限制?如何申请?

一级保护区

-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 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不得设置油库。

- 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等;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应限期拆除或关闭。

二级保护区

-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依法予以拆除或关闭。

- 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

-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 若补给源为地表水体,该地表水体水质不应低于《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申请

1、准备阶段

调查评估:对拟申请的饮用水源地进行详细的调查评估,包括水源地的基础资料收集,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水源水质现状、水量、取水口位置等;分析水源地的重要性和脆弱性,识别潜在的风险源和污染因素;进行水质监测,掌握水源水质的动态变化情况。

划定方案编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方案应明确保护区的范围、边界、分级,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等。

征求意见与公示:将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还需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2、审核上报

内部审核:相关部门如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划定方案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上报审批:将经内部审核通过的划定方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需报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市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的,需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技术论证

组织专家踏勘: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水源地进行实地踏勘,进一步了解水源地的实际情况,为技术论证提供依据。

开展技术论证:组织专家对划定方案进行技术论证,重点论证保护区的划分范围、分级是否科学合理,保护措施是否可行有效等。

形成论证报告: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形成技术论证报告,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4、审批确定

政府审批:上级人民政府对提交的划定方案和技术论证报告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公布结果:经批准后,由人民政府公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告。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限制是多方面的,旨在全面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而申请成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则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申报审批等环节,以确保保护区的科学划定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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